其他糧食加工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解讀與實施要點
為確保糧食加工食品生產安全,規范市場秩序,保障消費者權益,國家對糧食加工品實施生產許可管理制度。除大米、小麥粉等主要糧食制品外,其他糧食加工品(如雜糧粉、谷物碾磨制品、糧食制品等)的生產也需嚴格遵守《其他糧食加工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》(以下簡稱《細則》)。本細則適用于以谷類、豆類、薯類等為主要原料,經清理、脫殼、碾磨、制粉、干燥等工藝加工而成的食品,不包括已納入其他食品生產許可類別的產品(如糕點、方便面等)。
一、生產場所與環境要求
生產企業應具備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廠房、車間和倉儲設施。生產區應布局合理,清潔作業區與非清潔作業區有效隔離,防止交叉污染。地面、墻壁、天花板應使用無毒、防霉、易清潔的材料,保持衛生整潔。通風、照明、溫濕度控制設施應滿足生產工藝需求,特別是對濕度敏感的產品(如雜糧粉),需配備除濕或干燥設備。廠區周圍不得有污染源,并設置必要的防蟲、防鼠設施。
二、設備設施與工藝管理
企業需配備完整的生產設備,如清理篩、脫殼機、碾磨機、包裝機等,設備材質應符合食品衛生標準,易清潔保養。關鍵工藝參數(如碾磨細度、干燥溫度)應有明確控制標準,并定期校準相關儀器。鼓勵采用自動化生產線以提高質量控制水平。生產過程中應避免異物混入,如設置磁選設備去除金屬雜質。建立設備維護記錄,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。
三、原輔料與質量控制
原輔料應符合國家標準,糧食原料需來自合規渠道,必要時提供檢驗報告。企業應制定原輔料驗收制度,對水分、雜質、霉變等指標進行檢測。禁止使用發霉、變質或受污染的原料。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GB 2760《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,不得超范圍、超限量添加。生產用水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。
四、人員管理與衛生規范
生產人員應持有健康證明,并接受食品安全培訓。進入車間前需穿戴清潔工作服、帽、鞋,執行洗手消毒程序。企業應制定衛生管理制度,包括個人衛生、車間清潔、工具消毒等內容,并保留相關記錄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需具備相應資質,負責監督生產全過程。
五、產品檢驗與追溯體系
企業應設立實驗室或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,對每批次產品進行出廠檢驗,項目至少包括水分、灰分、微生物(如菌落總數、大腸菌群)等。檢驗記錄應完整可查。建立產品追溯體系,記錄原料來源、生產批次、銷售去向等信息,確保在發生問題時能及時召回。包裝標簽需清晰標注產品名稱、配料、生產日期、許可證編號等,符合GB 7718《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。
六、許可審查流程與持續合規
申請生產許可證時,企業需提交材料包括申請書、工藝流程圖、廠區平面圖、質量管理文件等。監管部門將進行現場核查,重點審核上述要求的落實情況。獲證后,企業應定期自查,接受監督檢查,并在許可證到期前辦理延續。任何工藝或設備重大變更需重新申報審查。
實施《細則》有助于提升糧食加工行業整體水平,企業應以此為契機,強化主體責任,從源頭保障食品安全。消費者在選購時亦可關注產品包裝上的生產許可證標志(SC編號),以識別合規產品。
如若轉載,請注明出處:http://m.tex126.cn/product/25.html
更新時間:2026-05-30 12:17:22